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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专栏】第18期 如何快速解决欠款问题?这次“保全”上大分
近年来,乡宁法院光华法庭通过“以保促调”机制,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采取“保全—速裁—解除保全”一条龙措施,发挥团队“高效、快速”的优越性,推动矛盾纠纷一次性就地化解,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官,真的感谢您,您辛苦了!”
“不客气,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5月13日,乡宁法院光华法庭在巧妙运用诉讼保全措施,成功化解三起民事纠纷案件后,收到了当事人王某(化名)的一面锦旗,锦旗上写着“廉洁公正 执法为民”,这不仅是人民群众对光华法庭工作的支持与认可,也是光华法庭贯彻落实为民办实事的缩影。
案情简介:
2012年至2013年期间,原告王某曾应朋友请求,向朋友闫某、李某、张某某出借过小额款项,未约定借款利息和还款时间,后王某经营遇到困难,向三位朋友多次催要还款,历经十年仍然未果。王某无奈将闫某、李某、张某某起诉至光华法庭。
在起诉后,办案法官通过原告提供的三被告的联系电话均无法与三被告取得联系,且经多方寻找亦未找到三被告踪迹,随即引导王某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据此查封了三被告的基本账户。后三被告因基本账户被查封,不得不直面问题。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将三起民事纠纷同时化解,三被告均全部履行了还款义务,原告当即申请解除对被告的保全措施,彻底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
鲜红的锦旗,不仅承载着荣誉,更写满了责任和担当,这是当事人对办案法官工作用心的肯定。光华法庭将持续把人民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妥善化解涉民生矛盾纠纷,把群众的“小事”办好,把身边的“小案”办好,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讼止,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满意感。
法官提醒: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可以有效避免当事人转移财产,有利于保障胜诉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来源/乡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