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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勃利县双河司法所了解到双河镇双胜村村民刘某与本组村民王某因风电建塔基座占地补偿款发放产生纠纷,影响风电施工进度。随即司法所联系双胜村村委会领导一起邀请纠纷双方来到司法所进行调解。调解中,详细了解纠纷原因和各方诉求。
经调查了解,风力发电基座位于双胜村第一生产小队地块,六斗四大壕南道东,占地面积共2500平方米,补偿金额共计64750元,此地块因为动工原因地缘边界难以查询,刘某与王某是地邻,关于占地面积和补偿金分配问题存在争议。导致补偿款一直未曾发放。
双河司法所调解员通过与村领导共同查阅双胜村第一生产小队分地明细表和现场确认,并且邀请双方坐下来下场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占地600平方米,给予相应的赔偿款,剩余赔偿款归刘金海所有,双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
风力发电的道路建设征地时,对需征占地权属争议时有发生,导致补偿费无法确定到具体农户,如果不及时处理既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又影响风电项目建设进度。通过调解协商解决问题,可以有效保障风电建设项目的进度,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撰稿:双河司法所
编辑:魏竹君
审核:石杜娟 刘红委